山東:捐血達一千毫升,本人終身享有無限量臨床用血費用減免
記者王小蒙
4月1日,《山東省無償捐血者及其受益人臨床用血費用減免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正式實施。根據"辦法",在山東省內捐血的無償捐血者及其受益人,可按一定標準執行臨床用血費用減免,捐血量累計達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終身享受無限量臨床用血費用減免。
「辦法」明確了適用人群為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血液中心、中心血站捐血的無償捐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以下簡稱"受益人」)。
無償捐血者捐血量累計計算時間自1998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捐血法》實施之日至用血之日(以出院日期為準)後六個月內。臨床用血減免費用是指血站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運輸等費用,不包括由醫院收取的用血者本身因輸血所產生的血液檢測等相關費用。
無償捐血者捐血量(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所有血站的捐血量累計計算,下同)在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自捐血之日起5年內,享受減免5倍捐血量的臨床用血費用,5年後終身享有減免與捐血量等量的臨床用血費用。捐血量累計達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終身享受無限量臨床用血費用減免。受益人臨床用血,享有減免累計不超過無償捐血者捐血量的用血費用。
同時,無償捐血者本人與受益人用血減免標準互不影響。每捐獻1個治療量的單採血液成分,以800毫升全血量予以減免費用。無償捐血者所捐血首次複檢不合格的,依該減免標準執行。享受城鎮職工或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待遇的捐血者,減免費用為醫療保險報銷後的部分。
「辦法」明確了減免流程,出院時在醫療機構結算的,並按以下流程執行:
(一)申請人提供捐血者、用血者及代辦人有效身分證件(如住戶身分證、戶口本、護照、軍官證等,並依同)、無償捐血臨床用血費用減免知情同意書。
(二)醫療機構調取無償捐血者及其受益人臨床用血費用減免數據,審核合格的,直接減免費用;審核不合格的,說明未通過的原因。
(三)醫院減免的臨床用血費用按月匯總,經當地血站審核後,進行費用往來結算。
未在就診醫療機構辦理直接減免血費的,可透過血站微信公眾號(服務號)等線上方式或血站現場辦理減免。按以下流程執行:
(一)申請人提供捐血者、用血者及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無償捐血臨床用血費用減免知情同意書,就診醫療機構出具的財務結算發票、用血清單、醫療保險費用結算單、收款方式。
(二)血站審核合格後將減免金額依申請人提供的收款方式匯入申請人帳戶。
(三)臨床用血費用減免申請資料未通過審核的,血站向申請人回饋審核意見,說明未通過審核原因。
辦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202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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